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

维权评论:丁家喜: 支持李蔚,共同维权



我认识李蔚,是在20128月。我浏览网页时看到了他微博上的个性签名:很可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但愿成为一根稻草。我对此深为认同,就给他发了私信:我赞同你的个性签名。他回复:那我们就是同道。我告诉他:月底周六晚上有聚餐,愿意来吗。他回复:可以。就这样,我们从线上到线下,在月底的公民聚餐中见面了。

从那时起,他就是一个低调而积极的行动者。刚开始他参加聚餐,后来召集聚餐,呼吁废除劳教,组织游行示威,发起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活动,他用行动印证了他的个性签名。就在声援失学的安妮(政治犯张林之女)后,他被抓捕,并和我一同在海淀法院受审,成为写在一张判决书上的“同案犯”,罪名是所谓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因为我们发起并推动了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活动。

出狱之后,他依然是一个行动者,务实而且坚定的行动者,不久就因纪念“六四”再次被捕(后取保候审)。在不被限制自由的时间里,他参与或推动了多少维权案件,为多少良心犯发声呼吁,为多少人提供各种技术支持,恐怕他自己未必能完全记得住了。也正因为如此,他成了被北京国保限制行动自由时间最长的人之一,被约谈、被限制外出、被旅游成了家常便饭。

201833日深夜11时李蔚被杭州警察残暴殴打就发生在他被旅游期间(具体经过请点击维权网链接: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3/20183323.html )。他事前无论如何也不会预料到在风景优美的杭州会遭遇警察如此的暴力行径,这和无数人遭遇的无妄之灾一样,突如其来,无缘无故,无冤无仇,身心遭受严重伤害,然后遭遇各种搪塞、推诿、掩盖、封口等等,协商、投诉、控告、起诉等依法维权方式完全无效。

在这个事件中,李蔚没有任何过错,即使是在遭到警察残暴殴打时他都没有反抗。在他身体多处受伤的情况下,派出所仍然把他关在审讯室审讯了九个多小时,即使想找茬儿也没能找到李蔚有任何违法之处或者有任何言语上的对抗,象李蔚这样处理问题的受害人真不多见。

随后李蔚依法以各种方式维权,结果不难想象:
杭州警方一开始就拖延,想不了了之;
投诉到杭州市公安局,没有下文;
投诉到当地监察委,给了一个受理通知,然后没有下文;
向浙江省公安厅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执法依据,被告知信息不存在;
到海淀法院起诉,经办人员接受材料不出文书,然后一个多月依然不受理;
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国保来维稳;
关注李蔚被打事件的很多朋友被约谈……

我陪同李蔚到海淀法院立案那天(201848日),正是四年前我们在海淀法院开庭的日子。我们就是在这个法庭被“定罪”的,事后主审法官还升官了。 四年后李蔚到这个海淀法院立案,想找个说理的机会,其结局自然可以预料:这个机会铁定不会有。不是他没有依法维权,而是海淀法院的本性是有法不依,要不然,四年前能给他“定罪”?。

其实不独海淀法院如此,现在还有哪个衙门在依法办事?四年前,李蔚的辩护人之一是王全璋律师,至今王全璋律师被关押近三年了,家属聘请的律师一直被拒绝会见,家属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控告已经超过三十次毫无效果,象征中国法律最高权威的机构彻底沦为了全世界的笑话。王全璋的辩护律师之一是余文生律师,如今也被关押,还“自愿”解除了家属委托的律师,还“拒绝”家属继续为他聘请律师,能让以勇猛著称的余文生律师如此委屈地低头,是怎样一种邪恶的力量?

这就是中国的现状,个人遭遇公权力作恶,所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救济手段已完全失效。有一位知名的维权律师曾这样说,维权实际是在帮这个邪恶的体制维稳,每一种维权方式都在提醒这个体制,这是他们需要弥补的漏洞,最后所有维权方式都被堵死。暴力与残忍、邪恶与无耻,被他们用法律的形式赋以“正当性”,法律条文沦为了整人的工具,退化成邪恶体制的遮羞布。

带头残暴殴打李蔚的警察朱某某,先依仗其特定身份充分暴露其凶残与嚣张,然后依仗体制的包庇逃脱追责。朱某某们一贯如此,他们作恶的“底气”就在于此。但有一点需要提醒他们的是,并不只是上海警察才会遇到杨佳。至于朱某某们何时遇到杨佳们,那就看朱某某们能不能停止作孽了。在无理可讲、无路可走的时候,血性才是对抗黑暗的力量,这也是杨佳们被很多人尊重的原因。

明知世事艰难,用尽各种维权途径,结局仍难以预料,但李蔚不会放弃,我们都不会放弃,因为坚持才能带来改变,只有彻底的改变才能保护每一个人。李蔚的遭遇,一直发生在很多人身上,也还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谁都不会是幸运的例外。对受到公权力伤害的每一个人,我们都应该尽力去声援和支持。一次发声,一次转帖,一次行动,从依法维权到血性爆发,其实都是一根根稻草,最后一根稻草必定会出现。

公民:丁家喜
2018527